攻坚克难护蓝天,久久为功出实效(——陕西省“十三五”打赢蓝天保卫战圆满收官) 所属分类:中心新闻 发布时间:2021-04-08 16:48:16

近年来,我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攻坚克难、团结协作,着力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上下功夫、出实招,全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显著增强。


一、空气质量持续明显改善


一是主要指标创考核最好水平。2020年10个国考城市PM2.5浓度41.27微克/立方米,实现较2015年下降15%的国考目标;优良天数295.3天,同比增加19.1天,创近年最高,两项约束性指标创考核最好水平。


二是达标数据创历史最佳成绩。2020年10个国考城市SO2、NO2、CO浓度达到一级标准,PM10、O3浓度达到二级标准,其中PM10浓度为首次达到二级标准,空气质量6项指标中5项控制到二级标准以内;延安、榆林、安康、商洛4个城市6项指标全部达到二级标准,60%的国土面积达标,达标城市数量和面积为近年之最,实现历史性突破。


三是重污染天数创历史最低。2020年10个国考城市重污染天数6.1天,同比减少8.9天,超额完成较2015年下降25%的国考目标。延安、安康、商洛未发生重污染天气,汉中、铜川、榆林重污染天数分别为4天、3天、1天,60%国考城市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全省重污染发生频率、峰值浓度、持续时间均明显下降。


四是重点城市蓝天“含金量”显著提升。省会城市西安2018年、2019年改善幅度分别位列全国168重点城市第19位、第22位;2019年、2020年连续两年退出全国重点城市后20位。2020年优良天数250天,较首次实行新监测标准的2013年增加112天,增加81.2%;重污染天数15天,较2013年减少52天,减少77.6%;PM2.5浓度51微克/立方米,较2013年下降54微克/立方米,下降51.4%。延安市、咸阳市2019年改善幅度分别位列全国337城市第12位、第19位(咸阳市改善幅度位列全国168重点城市第3位),安康市2020年改善幅度位列全国337城市第27位。


二、重点工作进展


(一)坚持优化结构,推动科学治霾。


一是优化产业结构。“十三五”以来,累计综合整治“散乱污”企业2.7万户,开展“回头看”1.8万户,全省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全部实现超低排放改造,超额并提前两年完成国家任务。


二是优化能源结构。关中地区完成散煤治理320余万户,全省累计拆改燃煤锅炉1.9万台,累计实施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0.6万台。

三是优化运输结构。持续推进“公转铁”,2020年全省铁路货运量较2017年增加1.023亿吨,累计淘汰黄标车、高排放老旧车约34万辆,并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


四是优化用地结构。建立施工工地红黄绿牌监管制度,全面落实“六个100%”控尘要求,全省施工工地安装在线监测系统2465个和视频监控系统2458个。


(二)坚持建章立制,推动依法治霾。


一是完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修订《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汉中五市颁布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围绕“控车、抑尘、治源”等工作制修订《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在用汽车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检测方法(遥测法)》等16项地方标准,为大幅削减污染物排放、提升全省大气污染治理水平发挥重要技术引领和支撑作用。

二是实行调度通报点评制度。坚持定期调度通报和大气质量信息公开,全省上下形成信息共享、各方联动的工作格局。秋冬季攻坚阶段每月由分管副省长主持召开全省秋冬季铁腕治霾月度点评会,通报点评前期工作进展情况,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安排推动下一步工作。


三是强化督政查企。不断开展环保督察、强化执法,对发现的问题实施清单管理,加大处罚并跟踪问效。西安和西咸新区建立“一单两罚”机制,发现违法问题不但处罚问题单位,还处罚辖区政府及主管部门。咸阳市、安康市建立“白黄红”三色督办机制,对初次发现问题下发白色督办单,对未按时整改的下发黄色督办单,对严重滞后的下发红色督办单,并将问题线索移交纪委监委部门。


(三)坚持创新管理,推动精准治霾。


一是建立专家驻点机制。关中8市(区)建立“一市一策”工作机制,推广至陕南、陕北各市,并在咸阳市秦都区和兴平市等县、区开展“一县一策”试点工作。

二是完善网格化管理。西安市积极推进和完善全市铁腕治霾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将一级网格平台升级为“智慧环保”综合监控指挥平台,全市三级网格(乡镇、街办)安装建成202个小型空气质量监测站。咸阳市自加压力,实现全市121个镇办空气自动监测网络全覆盖。


三是探索臭氧分级管控。西咸新区连续四年在臭氧防治方面积极探索,借鉴重污染天气应对思路,研究印发臭氧污染分级管控方案,坚持每日会商、精准调度、暗访溯源、督办整改,实现臭氧浓度“三连降”和优良天数“三连升”。


四是实施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就PM10和PM2.5两项污染物在关中地区实施空气质量生态补偿,2018年以来已累计收缴2.28亿元,补偿资金全部用于大气污染治理。


(四)坚持区域协作,推动协同治霾。


一是加强预测预报。建设西北区域(汾渭平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汾渭平原预报中心每日与山西、河南省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部门会商,发布未来168小时空气质量预报,省监测中心站每日发布未来120小时空气质量预报,及时推送、提醒各市区,目前预测预警准确率达到86.7%。

二是加强区域协作。牵头推动汾渭平原大气治理联防联控,实现区域联动,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实现11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同向发力、协同治理。开展区域联防联控,缓解关中区域减霾压力。


三是全面实施绩效分级。开展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评级工作,已通过20家B级及以上重点企业绩效分级评审,其中A级企业4家,引领性企业2家,B级企业14家。市级已对35个重点行业3068家企业进行评级,共评出802家C级企业、1282家D级企业、984家非引领性企业。


四是高标准完成应急减排清单。关中8市区动态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9840家企业纳入工业源清单,6558家施工工地纳入扬尘清单,涉及保障民生、保障城市正常运转或涉及国家战略性产业的785个工程和64家企业纳入保障类清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省近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但以重工业为主的产业结构、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以公路货运为主的运输结构没有根本改变,当前大气治理成效还不稳固,“复合型”、“区域性”污染特征还比较突出,大气环境治理仍然艰巨复杂、任重道远。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科学谋划“十四五”工作,实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动我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一是狠抓三个方面协同。坚持高位推动,协同治理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减排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协同管控关中重点区域和陕南陕北非重点区域。


二是狠抓四个结构优化。坚持以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着力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加大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调整力度。


三是狠抓四大能力建设。狠抓大气环境监测能力,狠抓精细化管理能力,狠抓污染源监控监管能力,狠抓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


四是狠抓重要活动保障。精心谋划部署,统筹做好“十四运”和“残特奥会”环境质量保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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